关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网上办理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正式发布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总发〔〕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事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互联网+纳税服务规范为基石,围剿纳税人办税的痛点、堵点,在互联网平台上不断追求用户至上、便捷、快省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增值税优惠备案以强化“零接触、零距离、零等待”的自助办结办税模式,以纳税人、税务干部“双减负”为目标,实现网上纳税申报和增值税备案“一键通办”。

  纳税人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系统检测纳税人如果享受了增值税优惠项目,自动提醒应该附送的优惠备案事项,并一键进入网厅完成办理。网上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共涉及九大类84项优惠事项。包括改善民生(15项)、鼓励高新技术(2项)、节能环保(5项)、支持文化教育体育(9项)、支持三农(8项)、支持金融资本市场(7项)、促进区域发展(4项)、转制升级(2项)、跨境服务(16项)、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6项。

  企业经办人可以网上查看优惠备案项目的政策依据、申报资料、业务描述等信息,填写备案表内容、上传影印件等资料,税务系统网上即时自助办结,向企业反馈PDF格式且盖有北京国税电子印章的电子回执。

来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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