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国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国税、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全市国税、地税机关)将于年8月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如期顺利上线,最大限度降低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一)全市国税机关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年7月27日00:00至8月8日9:00,全市国税机关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纳税申报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将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费)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税控收款机发票抄税; 4.涉税咨询业务等。 (二)全市地税机关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年7月25日00:00至8月8日9:00,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的网上纳税申报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将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费)业务: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仅限于个税完税证明自助开具); 2.涉税咨询业务等。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年8月8日上午9:00起,全市国税、地税机关各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等涉税(费)事项办理场所(渠道)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三、申报期顺延调整安排 全市国税、地税机关年8月份申报期顺延,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暂停业务办理时间前尽早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涉税审批事项申请等事项。 (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部分纳税人端业务系统(软件)需要升级后才能使用,请纳税人按照提示及时进行在线升级,或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白癜风哪里治疗效果好北京知名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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