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23号文件中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年6月30日。” 该文件所指的“延长汇算清缴期”是指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没有变化,仍在年5月31日之前办理,请企业及时完成汇算清缴申报缴纳。 (来源: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在哪里第一名白癜风医院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kbgiw.com/kjsczz/2256.html |